2014年09月25日申请人在厂区浴室内洗澡,发现一名男同志在女浴室内的厕所里,申请人于是与其发生口角,随后跟来的女同事(该男同志之妻)对申请人辱骂,并大打出手,由于申请人始终未还手,导致申请人颈部、脸部等部位受伤。事发后申请人及时并按照被申请人的规章制度向厂长等领导反映相关情况,并要求施暴的女同事支付相应的检查费和医疗费。由于被申请人消极应对,一直未给出相应的处理和解决办法,2014年10月4日申请人被迫与施暴的女同事交涉时双方再次发生口角,同日,在当地派出所与被申请人的协调下双方达成和解,并签署和解书,被申请人亦予以盖章确认。
2014年10月05日,申请人正在岗位上工作时,之前施暴的女同事突然手持凶器袭击申请人,幸好及时闪躲才未再次严重受伤。申请人立即按照厂里的规章制度向被申请人反映情况,接到反映后,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先回家休息,等待厂里的处理结果。然而,2014年10月09日申请人接到通知显示,申请人已被开除并解除劳动聘用合同。为此,申请人试图与厂里领导沟通,但均以被开除为由不予理睬。
我们申请的劳动仲裁,现已驳回,我们准备上诉请问胜算几率有多大?劳动仲裁时公司已派出所的调解协议书作为打架的证据,但只有9月25日和10月4日的,但这两次是在厂方的调解下达成协议,而且都不再追究。但10月5日同事再起事端,申请人马上告诉领导,但领导说开除同时一人不好,就将申请人一并开始,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人已在公司工作十几年。还有公司规定晚上加班150%工资,周末加班200%的工资,但都没有按照规定发放,我想一起起诉请问行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