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老家找到一家门面准备做生意,因为是第一次租商铺,很多都不懂。我在14年12月18日跟房东A交了定金10000元,当月26日提出不租,原因是该房东A是二房东(房东A是该商铺大房东的儿媳妇),且租房还有1年半到期,我投入装修会很大,不想在1年半后有政府收回房子不让租的风险。且原合同规定(政府跟房东签的),这商铺是不允许转租的,我想询问一下能拿回定金吗,我也不指望全部拿回,至少得给我一些吧,可房东很硬,就是不退钱
简单说明:1.我现在手头上有的是一份原合同复印件,和定金收据(有盖章和房东A的签名)。
2.收我定金的房东A是大房东B的儿媳妇,大房东B根本没有出过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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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合同传上来
追问:合同是政府跟大房东的合同,明确写了不让转租否则有权收回商铺。大房东的儿媳她收了我的定金,有定金收据,准备签合同那天我提出不租的,所以我跟她没有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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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拿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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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起诉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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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