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你们好!2014年8月12日经朋友介绍和这个老板的一再恳求,我开始在一家公司上班,至2014年9月9日老板以其它理由让我离职,但以手上没钱为由,没有给我支付一分钱工资,中间要过多次也有找过他,要么不接电话,要么都是以没钱为理由一再拖欠,因春节将至2015年1月5日我又打电话问他工资的事,那老板又以货出问题为由拒绝支付工资,扬言说“这事就这么定了,我说了算“。我只是一个打工者,千里昭昭外出打份工挣钱养家糊口维持生计,家人还期盼在外打工的人回家过年。到这样的老板这样的事我该真么办?我的工资能要回来吗?能帮我这个无能力和人周旋的打工者排忧解难吗,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