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和女方结婚两年半,因两地分居和沟通障碍,不能继续生活而准备离婚。结婚都是住的父母房子,结婚所有债务由我给予。目前还未ivan清。和父母一起生活。我工作在外地不能随时回家,。女方常年在家门口打工一年半,后来去她娘家开的店里上班。未给家里填补过。请问我们有共同财产吗?离婚有赔偿方面的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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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一切收入,包括:
1.夫妻双方或一方的劳动收入,如工资、奖金、稿酬、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等。
2.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受赠或受遗赠所得财产。
3.夫妻双方或一方的其他合法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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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夫妻共同财产一般系婚后所得。是否赔偿目前看没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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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们有没有共同财产需要问你们自己,如果不存在外遇、家暴和虐待的话一般离婚不存在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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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否有共同财产要根据你们的财产情况,赔偿是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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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