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公办学校代课,上班之前签了一个合同,每个月2000块工资,按月发,工作第一个月后,校长给我发了2000块,但是要求写一张欠条,然后三个月没有发工资,到了第四个月,我说哥哥结婚,要给礼钱,校长不肯发工资,说代课老师工资在联校,不肯发工资,后来又要我借钱,又要我这样那样,直到我哥哥结婚前一天才到账。但是发工资下来后,更大麻烦,在学校散布谣言,说我家穷,没钱,脸皮厚。严重影响我做人的尊严,对我精神造成伤害!我要怎么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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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找谁||| 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又称劳动纠纷。其中有的属于既定权利的争议 ,即因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既定内容而发生的争议;有的属于要求新的权利而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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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