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期间,丈夫瞒着我用我的房产购买合同(婚前按揭购买,产权证也是婚前拿下来的)向别人借款87000元,写明用于生意周转(实际上他没有任何生意,都拿去打牌了)。现在债权人向法院起诉要求我们共同偿还(前夫承认是他的个人债务),我该如何证明该笔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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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感谢你的信任~
根据你的陈述,很困难,你可以尽力证明这笔钱用于你丈夫赌博花销,且债权人知道该费用用于赌博,如果有这样的证据,那么对你就有利。若还有疑问或需要帮助,欢迎来电咨询或者预约时间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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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债务不予认可,但是在借款时对方不知道除外,这是一,其二是,所欠的是非法债务。如果是合法债务还是要承担的,除非你们有约定,夫妻各自处分自己的财产,但是他人不知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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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证明您对该笔债务毫不知情,且借款方知道该借款为男方个人借款。如果需要详细了解,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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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未用于共同生活,则不是共同债务。
追问:请问这个是需要我举证吗?如果是我举证,应该如何举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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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咨询,建议来电说明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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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举证的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处理,包括借款的流向,合同借条的具体条款等,细节问题我建议你直接找律师当面咨询。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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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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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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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