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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律师!本人于婚前2010年由我父母花十万无在女方家地方上做了一座房子,房子面积180平方,院子一百多平方一起三百多平方。房子做好后一直在丈人户头名下,因为我的户口也迁人到这边。13年高新区征地把我房子和丈人房子和土地一起征了,总共补偿现金大约130万,还建房五套。因为征地时谈补偿款价格我在外地,我的房子具体补偿的是多少钱我跟本不清楚,丈人给了我16万我也没计较。还建房是一人五十平方赔的。给了我一套一百平方的,我们三个人应该一百五十平方。2014年10月6日到11月6号一个月妻子在外没回家,六号晚上我去她厂里找她没找到人,厂里说她六号请假。打她电话不接把我打入黑名单,我等到早上等她回来通过她通话记录发现她一个网友关系不正常。就没让她上班带回去了,那电话号码也没让她用了又给她办了张号。十一月二十号晚发现她用新号码还在跟那人联系,给她做了一夜工作早上答应好好过日子给我写了张保证书。在她没回来这一个月经常打电话要跟我离婚。上星期三我发现她电话又上锁了就蛮老火把她电话摔了,就为这跟我大闹之后找律师起诉离婚,以家庭暴力的名益。前天晚上在家用椅子砸自己头,自己从床上翻下去把双腿碰伤后打110说家庭暴力,警察来看了现场了解情况后把她送到他爸家去了。我准备今天去把她十月和十一她跟网友通话的清单打回来,那号是我爸身份证办的。事情就这样的。想请教:一。保证书跟通话清单能做她为过错方证据吗?二。现在的财产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还建房己装修入住花了十万元都是我借钱装的,赔的现金我买了辆货车)三。离婚后我能否反起诉她爸要赔偿款没给我的那部分?谢谢!

婚姻家庭
2015-01-28 22:16:3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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