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工作方便,我在单位附近的农村买了一处沿街房居住,已经9年了,我是该村人,但户口已不在本村,是公办户口;但母亲是本村人,在另一处房屋内居住,母亲居住的房屋共6间,其中4间在我结婚分家时协议给了我。我想问一下,2015年3月份物权法实施房屋确权时,这两处房屋能否都确在母亲名下,因为我知道公务人员不能购买农村宅基地。另外我和卖方签定买房协议时用的是我的名字,当时的村主任和会计作为证人在上面都有签名,不知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有什么好的做法才能让我的房屋合理合法,免除以后与卖方的纠纷,心里很矛盾。恳请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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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可以买卖吗||| 农村房屋可以买卖吗?目前,我国暂时还没有哪条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是明确禁止农村房屋买卖的,也没有哪一条法律或行政法规对农村房屋买卖做出了禁止性规定。但是,有些地方法规或地方政府规章却不允许进行农村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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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