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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手机在三包真期内,是魅族MX3,因听筒听不到声音于2014年12月18日送修,2015年1月2日拿到手机,当场检测还是听不到声音,商家未提供检测报告,于1月2继续送修,到1月22日还没有拿到手机,是不是起过30天应该给我换机,并商家这么长时间未提供代用机也未向我说明,当地工商部门说要超三个月不知如何解释,我应当如何伸张我的权力。

损害赔偿
2015-03-06 13:37:3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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