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借款不还,法院判了一套房子给我,但是在执行的时候发现,对方已经和农业银行做了抵押,和农行的案子中也在执行中。现在查明的是当时对方做抵押时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是假的(真的由于和房管局有瓜葛还没办下来,就私自做了个假的----内容真的一样),国土局做抵押时也没仔细核实,就出局了抵押文件,现在农行认定出具的抵押文件时真的,农行那头法院依据出具的文件开始执行,就享有优先执行权,这样的话我的钱就一分也没了。现在国土局也发现是假的了,但是认为现实中真的存在这么一套真的文件,真的也是合法属于被告,就不给改。我这面也执行不了。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该怎么办???(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