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后,第三方受伤住院,我买了全保,三责50万,交强险,不计免赔,保险公司出具了一份告知书,注明哪些药类不赔偿,我签了字,这个告知书对以后法院判决有什么作用?是否我就要按照这个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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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险理赔问题按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进行处理,保险公司在承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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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费用都由保险公司承担,关于自费药,如果是法院判决的话,也有保险公司承担
追问:谢谢,再问您一下,对方摩托车两个人受伤,已经在医院花了七万多,骨折,要评残,最后法院判决,我用出钱吗?保险公司让我签字的告知书对我将来是不是不利?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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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保险合同赔偿,该告知书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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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