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14年12月29日我朋友A的妻子要去城里看病,找到我,求我一趟车,没有说是雇车,途中加了一次油,是A花的。结果B是A的哥哥,也跟着去了。结果路途中发生了事故,现在车已经报废了,B到现在还是昏迷不醒,请问这种情况下,医药费应该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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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先由保险公司赔偿,不足部份由你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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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怎么认定的?
追问:现在没有认定呢,只是听说对方有起诉的意向,我才先问问。一般会怎么认定?是意外事故,车子掉沟里,撞上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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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故认定书划分的责任比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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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你负责赔偿
追问:其实我也明白应该是我负责,可我很冤枉啊,我的车还报废了呢!那我现在可以转移财产么?对方还没起诉呢。麻烦您回答,谢谢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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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