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被人打了。当时就报警了为何对方没被拘留。

民事相关
2018-09-10 22:37:2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你构成轻伤以上(含轻伤),则对方涉嫌刑事犯罪,会被刑事拘留;如果你仅是轻微伤,则对方可能会受到治安处罚(视情节而定),而治安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拘留。
    追问:不拘留他反而把他放了。后来还说我又叫人打他。他还跑去住院。警察叫我出院我是出院了他不出院现在医药费比我用的多。还让我要赔他一千元。
    追问:打的也是男的。他老婆跑去住院了。就把男的腿踹一脚。我要负责任吗?。他老婆跑去住院。
    解答:你好,根据你所述,你没有打他老婆,她住院与你无关,你无需承担她的医药费。
    注意:
    1、最好找出证据证明你没殴打他妻子(如人证)
    2、仔细审查其妻子看病住院的用药,查清她到底在治何病,是否为外伤殴打所致。
    追问:如果我找出认证来。那派出所要是咬住说我也有打他丈夫。而让我我负责呢?
    追问:派出所的所长可能有被他们贿赂。处处帮这对方。而那个所长现在又调任为。刑警队队长。就是不愿意处理这事。就直接说扯平。
    追问:可我咽不下这口气。
    追问:如果起诉他。可以吗。
  • 对于打人后是否要刑事拘留,应当依照我国刑事诉讼发的有关规定进行比对,然后结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实际情况确定,不能随意的就对他人进行拘留。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  殴打打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经鉴定为“轻微伤”、不构成伤情或者不要求鉴定的(明显不构成轻伤或重伤的可以不鉴定),双方达不成调解协议,公安机关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是可以对违法行为人给予行政拘留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