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日在苏州昆山市发生交通事故,为避对向来车,撞到了路人,现在伤者左脚骨折,可能需要2月到3月的时间对能恢复,赔偿方面有保险,到不担心。请问交通事故认定书多久可以出来?一定要双方签字吗?对方一直不肯出面怎么处理?有这方面的规定吗?交警扣留的行驶证,驾驶证多久可以归还?如果这方面问题委托律师处理,大概的费用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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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认定书在半个月之内应当出具,对方不出面对你来说没有任何坏处,如果对方一直不来你都不用赔偿了。行驶证、驾驶证没有特殊情况应当发还给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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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事故发生后十五个工作日,也可能会拖延,及时催促处理事故的警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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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10个工作日之内,可以交押金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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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书不需要双方签字才生效。对方不去,警方也会作出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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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