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国有股占25%的混合制企业,2010至2013年期间公司领导班子给自己发放奖金,合计十几万元,其中一次和五百多工人一起发放了,但是款项从工程款里出的,通过伪造假合同从里面出的款,最近被检查院逮捕了,定为贪污罪,请律师帮我分析下,罪名能否成立,能否辩护成违纪行为,因为他们是化工企业很幸苦,平时日工作时间十几个小时,没有节假日,领导也是从辛苦补偿的角度,每年出勤355天左右。哪位律师有把握辩护,请留言,进一步探讨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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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对此案比较感兴趣,可来所面谈。
解答:本案中,涉嫌人是否具备贪污罪主体资格,所领金额是否达到贪污罪的量刑标准、伪造假合同领款的意图及行为性质等等方面,都是关注重点。最好来所做现场免费咨询,并可酌情考虑是否要立即聘请律师担任侦查阶段的辩护人,与涉嫌犯罪人会面,并与检察机关接触,进一步了解本案目前的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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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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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情况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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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先了解情况才可下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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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详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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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他本人的涉案金额具体是多少?
解答:这个领导是国资委派过去的还是企业外聘的?
解答:我是师律师,给你打过电话了。详细的细节问题就电话联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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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