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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经介绍人介绍认识,2014年农历元月分订婚,男方给付女方彩礼共三万元,当即女方回礼一万五,后继男方要求,女方辞职跟随男方去外地开店,共同生活期间,生活费用由女方拿出剩余彩礼钱支出生活,包括给男方购买生活用品,衣物,男方还拿走彩礼中的五千元现金,共同生活期间男方也赠予女方金饰品,同年10月,女方怀孕,因吃了药医生建议孩子不能要,便做了人流,男方并未关心女方,并未支付相关费用,女方觉得男方没有责任心,琐碎,便提出分手!女方自愿退期四千元,以及饰品,但男方以及他父亲不同意,男方父亲多次去媒人家,意向女方索要一万五千元,并扬言如果不给,他便不客气!甚至在男方家那边损伤女方名誉!男方多次发信息给女方,侮辱女方,甚至说孩子的事情他不认,孩子都不是他的,他不负责,这给女方造成身体和心灵很大创伤!他甚至还要求女方退所有彩礼,礼物,以及酒席费用,然后再谈他的精神损失!还要求女方写清单!女方再次强调,退四千元,首饰,他不同意,女方建议他起诉处理!因他总是发信息,最少要给一万元,整天要钱,给女方生活带来很大困扰!请问女方这样合理吗!?麻烦详细解答,感谢!

婚姻家庭
2015-01-15 11:49:3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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