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下我的劳务费是否能要回来。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的前任老板之前接到一个宜宾的项目,已经施工完毕,只是做竣工相关资料,我是5月初去的,因为着急直接去了工地。 说了签合同也一直没有签。
做到12月12日,老板让我回重庆等信儿,看把我安排在哪个办公室,让我走的时候没有付工资给我,只给我了一张盖了公司项目章的欠条,老板签了字,当时让他按个手印,他死活不按,欠条上写了一个月内付清工资款项两万余元。
到1月12日时 之前,他们没有任何动静,也就是说,我是变相的被辞退了,而且没有给工资,12日打电话,他们各种理由推脱,后面打电话都不接了。
我之前的老板并不是我欠条上所盖项目章的所用单位的责任人,只是借个公司名义而已,我不知道他们的地址。
请问,这种情况,我能否要回我的工资,需要什么手续?能否申请仲裁,如果能 ,具体怎么操作?哪些因素对我不利,欠条是否可以作为证物?
-
建议立即收集相关证据起诉。
追问:我现在已经离开工地一个月了,工地在四川,那边现在没什么人,我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解答:公司是否是重庆市的?如果直接在重庆起诉即可。
追问:如果 我要申请仲裁,请问,我是去所盖项目章的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还是去前老板自己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如果对方借这个缺口否认这段雇佣关系,甚至否认欠条真实性,我该怎么办?
-
可以要回来,欠条能作证据
追问:如果 我要申请仲裁,请问,我是去所盖项目章的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还是去前老板自己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如果对方借这个缺口否认这段雇佣关系,甚至否认欠条真实性,我该怎么办?
解答:劳动合同履行地喝公司住所地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你所担心,就委托个律师全权给你办理
-
可以直接起诉,找律师解决。
追问:请问律师的收费标准是?因为老板走的时候一分钱都没给我……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