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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日骑电动车和一女骑电动车相撞,责任认定我全责,医院治疗过程中,发现女停经1个月,一直说头晕,要拍ct.所以孩子不能要,当时我没在,该女老公签字,眼角有两处1cm缝针,住院三天后谈到赔偿问题,我说医药费打胎费营养费误工我都可以给,该女现在强调眼角伤疤,听意思要整容,还有说以前小孩意外流产一个,这个二胎如果流了怕不能怀孕,该女说老家有政策头胎女二胎可以生,从医院到清醒从来没说孩子怎样,现在说这个,听别人说老公签字那爽快,咨询公安局法制科朋友打胎不是我撞流产的,不用赔,后咨询律师同样回答,让他诉讼交警队处理说要10万没搭理他,又找我几次,两万也没理她,几个月收到传票了,明天开庭,三期是误工60 营养30 护理30 变更诉求如下 医药费 8558.36 我想扣除流产相关费用 交通费500 在家修养哪有这么多 提供票据 拖车停车140 提供票据 修车费550 只有一张某车行提供的机打发票是否合理? 误工费6198 撞车前上班一个月 根本没有3099一个月 需要他提供什么 营养600护理1800 精神损失10000 这个我一分不想赔 我想按流产我不是直接原因来辩可以吗?

医疗纠纷
2015-01-16 19:25:5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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