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大学实习生,在一家公司有为期三个月的实习,从十一月十七日开始工作至今,实习合同上说要自备电脑而且如果因个人原因导致公司将我辞退或者我自己想辞职而未满三个月的实习期公司有权力扣除一个月工资,但是工资从上班到至今都没有发过一次,一直拖着没给。我的电脑因为工作时传的东西带了很多病毒导致坏掉了公司说不是他们的责任。我现在想辞职,但是公司说要扣除一个月的工资只给我一个月的,电脑也不保修,请问这是我的原因吗?负责人说这属于我自己原因,我该如何保护我的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