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们你们好,我小孩跟别人打架把别人打成一级轻伤,明天法院刑事宣判,但对方附带了民事赔偿,对于赔偿开庭我可以不理不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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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的。首先一级轻伤已达到故意伤害罪的标准,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未满14周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已满16周岁的人,负完全刑事责任;但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次,作为父母,应当积极与对方家长进行协商交流,最好能事先赔偿部分金额,获得对方的谅解书,这些材料都有利于法院酌情减轻本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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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的,这样对量刑会有影响的,建议找律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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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不能,不应诉对你的利益损失更大,所有一切都由对方说了算,积极应诉才是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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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建议及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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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对价对方诉讼请求积极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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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