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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新化****城的店主,在2014年六月的时候转让了其中的一个门面,转让费为28000块,那时候的门面是公家门面,但是淘宝城的物业公司在没有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将门面已卖出,合同上明确表示物业在卖之前的三个月必须让租户知晓,如今他卖给做服装生意的,明确表示今年到期将将门面收回,那就意味着我们这些租户的转让费将血本无归。里面有很多家面临着这样的问题,我向请问您,我们是否能向物业公司要回点赔偿!

互联网纠纷
2015-01-14 09:15:4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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