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人介绍,两人在一起半个月,订婚。从男方那里拿四万八千的聘礼。两人没办婚姻酒席,就一直在一起很好。九个月后,办理结婚证。过了九天生下一男孩,此女,生孩子都不要本镇生,本县城也不生,非要到其他镇生孩子。满月后就借打工为名离家,要钱的时候就回来,一直这样维系五年的婚姻,孩子都由男方的父母照顾抚养。直到今年,八月分回来,把男方骗去离婚,说孩子归男方抚养,入男方户口,离婚协议上也同意了,孩子归男方。可是,离婚后又借探视权的权利,把孩子要走。之后,就去法庭起诉,说这孩子不是男方亲生的,就说这孩子和男方无血缘关系,想用此理由,得到孩子的抚养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