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因工伤,鉴定为十级工伤。现因公司破产,要解除劳动合同。本人应该怎么来算补贴??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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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搜集以下材料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其次,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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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计算,可以要求支付一次性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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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支付一次性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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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支付一次性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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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要求支付一次性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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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计算。如需帮助可电话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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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补偿是11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补偿依年限确定,一年补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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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工伤等级鉴定之后,如果在停工留薪期内,公司是无权和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已经过了停工留薪期,公司可以在你合同到期时和你终止劳动合同,不过应当支付相应工作年限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另外需要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分别由工伤基金和单位支付。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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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