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结婚之前买的房子,我老公拿了十万,公公拿了十五万,买了一套五十万的房子,剩下的钱是在婚后我和我老公还的贷款,房产证上写我公公的名字合理吗,如果我现在要求离婚我能分到多少呢。孩子现在一周多了可以要求房产证写孩子的名字吗,需要那些手续呢
-
不能证明按揭款是你们缴的话,房子属于你公公的财产,你们夫妻无权分割。既使证明你们还的款,可视为你们的共同债权,仍无权分割房产。现在添孩子的名字也不好操作。建议你们搞个婚姻财产约定,否则离婚,你分不到什么财产
追问:怎么做婚姻财产约定,按揭款是我老公交的,合同上写的也是我老公名字啊
-
这个很难主张的 ,有贷款不能改名字的
-
属于你老公的婚前财产。你分不了,离婚时你只能主张共同还贷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要求对方进行补偿。
-
咨询所在地房产局
-
房产证上名,应当协商。如果房屋是男方父亲的名字,且能够证明你所说的出资份额,则应当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后,分割还贷部分和对应份额的增值。
追问:现在拿不出出资份额的证明,只有口头上说的,房屋合同上是我老公的名字,现在公公同我老公商量房产证上写公公名子,是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合理吗,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