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 我今年61岁,女,老伴82岁,结婚已四年。 老伴同意如果我照顾他到他离世,他可以给我30万元现金。 但他坚决不同意将我的名字写在他现在房产上。 他写有公证遗嘱,说如果我照顾他到离世,他会将他现有房产属于他的部分给我一半。这个我也能接受。他现有一处房产,该房产的一部分应该是他前妻未分割的遗产。 但我心里没底,不知能否拿到上述财产。 问:我如何才能比较确定可以拿到上述财产?

其它综合
2015-02-08 08:04:57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无遗嘱遗产继承顺序如何规定|||  无遗嘱继承,是指他根本未订立任何遗嘱,或订立了不发生法律效力的遗嘱,或所立的遗嘱被撤销或成为无效,或没有任何人根据遗嘱成为继承人。对于无遗嘱遗产继承的顺序,我国法律有以下规定:  《继承法》第十条 详细>>
  • 您好,根据你所说的情况,这个房子属于你老伴和前妻尚未分割的共同财产的话,即使依据你老伴的公证遗嘱你最多也只能获得房屋50%的份额。
  • 订立遗赠扶养协议并办理公证
  • 您好!
    如果经过公证,公证的内容如果届时对方继承人不认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权利。
  • 您好!您老伴的公证遗嘱称:他去世后将他现有的房产部分给您一半,如该房产为他与前妻共同所有,前妻若无遗嘱,现该房产您老伴应有四分之三的权利,以此推算,您应享有该房产八分之三的权利。若日后其他继承人对此财产有争议,您可持公证遗嘱至法院起诉,要求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如需法律帮助,愿助您一臂之力。
  • 若遗嘱中的确如您爱人所述,那么待其百年之后即可取得房产的一半产权,即使没有遗嘱您也可以以配偶的身份继承该部分产权。
  • 男方有权以另立公证遗嘱否定现在这份遗嘱的内容,防不胜防,无法保证;既然相互怀疑,可签订赠与协议现在就加名,列出所谓的照顾事项作为赠与条件,如女方未完成照顾事项,男方可依法撤销赠与。
  • 让他写一份遗嘱并做公证,他百年后你可以拿到相应的份额。
  • 订立遗赠扶养协议并办理公证
查看全部9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