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于2005年和工商局已承包方式开始在集贸市场收取市场管理费,没有任何协议,08年国家取消管理费,工商局告诉我们不收管理费了,改收市场占地费,可是就在10年被公安以诈骗罪把我们刑事拘留,当时工商局不承认叫我们收的,把我拘留27天后,取保候审,事后我多方采集证据,就在14年我和工商局长谈话是把录音给录下来,她承认是叫我们收的,现在公安把我的取保候审保证金没收了,现在我有证据了,能要回保证金吗,还有我构成诈骗吗,能反案吗,怎样委托律师,如果能帮我反案,我愿出律师费,那个律师能联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