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事实和理由
原告于2014年7月份在网络QQ群里与被告相识,而后在一次QQ群群聚会本人与被告约好一起唱歌,当天被告主动抱我,而且还亲吻我,还要求我送她花,就这样她成了我女朋友!在8月份初,被告对我说她与她前男友发生争吵,现在没有地方住,我也没多想,就对她说先到我家住一晚上,她也同意了!事后我问被告你不是单身么?被告说不是,前男友有暴力倾向经常打她,我也没多想。被告在我家过了三天左右就对我爸爸说要与我结婚,我爸爸听了也挺高兴的。接下来的日子被告不断的对我说要去看家具,要装修房子,要照婚纱照,我与被告去看了家具写下清单,给我爸爸看,然后去看婚纱照。可是我爸爸说我与被告相识时间短,不可操之过急,可是被告却不听,不断催促我爸爸。我也对被告说不要急,先交往一段时间,哪知被告又说或许拿了结婚证我爸爸就同意我们结婚,被告就每天对我去办理结婚证,当时我也喜欢她,因为被告在我家还做做饭洗洗衣服的,因为我是单亲家庭,没有别的选择,后来9月11日还是和被告拿了结婚证。拿了结婚证之后我爸爸还是没有同意我们这么快结婚,我爸骂我为什么这么快拿结婚证,我说我想结婚让这个家有些起色,再说被告在我家也做家务,我爸爸还说要看我与被告生活能独立,不要靠我爸爸生活,才同意我们结婚!之后被告变了,不做家务事,在生活当中不断羞辱我,辱骂我,说我没用,我有前列腺炎,性生活不理想,被告多次骗我和我爸爸,多次说要和我离婚,我也同意离婚,可是被告说了之后也不履行。而且还当着我的面和她前男友打电话,QQ视频,语句暧昧,我很生气痛苦,被告对我说如果我对被告不好她前男友就来打我。被告甚至连自己的衣服都要我帮她洗晾晒,我当时在做油漆工,下班回来很累,还要做饭给她吃。被告来我家大概两个月没有上班,每天在家靠贴钻石绣度日。后来被告到庙头镇忆江南酒店做收银,当时没有车子上班,我就找关系买了一辆电动车,电动车没有给钱,我爸爸的意思是让被告自己赚钱还电动车的钱,让被告有些压力。自从被告上班后我就去了纺织厂上班,被告要求我每天要接被告下班,之前我还愿意接她下班,后来我发现被告在生活当中不检点,而且和别的男人有些暧昧,当时我骂过她要她滚,我说要离婚去离,何必这样呢?
在11月初的一天,本人碰巧看见被告坐在一个男人的电动车上,我就尾随跟至那男人家门口,我看见电动车在那男人家里,因为当时是晚上9点左右,他们没有发现,我把位置记好就回家了。过了两三天,我跟我爸爸还有同村的三个人去讨要电动车,之前被告不在家,我爸爸与那男的爸爸谈的还可以,之后被告坐着面包车回来了,刚下车就有两个男人上来要打我,把我头用什么东西打了一下,另外一个男的推了我爸,我就把那男的打了几拳,那男的拿着砖块想打我,我跑了,所幸身体没有任何伤害,跑出来后我立即报了警,被告怕事情搞大了就把电动车还回来了!事后我爸去找忆江南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工作人员说被告在上班期间与别人开房,而且还把被告说的一文不值。我也曾打电话问过忆江南郭经理,我问郭经理被告是不是与忆江南某厨师别人开过房,郭经理说她是与别人开房,但是不是酒店的厨师是客人,郭经理问我被告不是与我拿了离婚证而且把她自己的东西拿走了吗,我说没有。
本人与被告在一起的这些日子,身心深受打击 ,我怎么认识这种不要脸的人,霸占电动车不说,而且瞒着我买了800多元的化妆品,后来我没有办法就帮她还了,借了我爸爸的300元钱不还,还在汉川市马口镇某绣花店买钻石秀框欠下500多元,那老板要我还,我说关我什么事,现在那老板也找她,可是被告都没有接电话!被告把我的钱用完了就跑了,我对她恨之入骨,我原本没有结过婚,现在还弄了个离婚证败坏我的名声,而且被告还说要到过年之后办离婚证,因为我骂过被告,被告就故意拖延时间耽误我的青春,而且被告扬言要找人打我。被告狡猾多段,对别人都用心计,可见被告此人人心叵测,不是善类!本人与被告没有孩子,没有任何共同财产,我爸和家人还有我一致不要这种女人进我曾家大门!
为此,原告根据《婚姻法》和《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你院提起诉讼,请你院依法判决。 此致
请问诉讼请求可以加个名声补偿费或者精神损失费吗?请问我这样写可以吗?有什么补充的?望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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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状过于啰嗦 可以委托本律师代书
追问:怎么让您代写呢?是去找您还是您可以帮我简化?费用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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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