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的借据约定一年还期,到2014年初没有再支付利息,现在还受法律保护吗。谢谢!
-
您借款到期之后,也即合同到期之后您是否有向对方要求清偿借款,不过对方2014年之前还在偿还利息,可以证明,诉讼时效的起算日期是从2014年初开始算的,现在已经到了2015年,建议您尽快向法院起诉。
起诉可能涉及到欠条的证明力问题,对方在2014年还在付息的证据问题,您的欠条是如何约定的?对方以何种方式偿还的利息,您如何收集证据?所以还是建议您来电进行详细咨询,以便给您提供更为针对性的意见和方案。
-
您好,请问在这两年之间,要求过对方履行义务吗?
-
看具体情况,一般两年诉讼时效。
-
可以要求还款,具体看借条怎么约定的
-
这期间他履行过债务吗?电话详谈。
-
看具体情况,一般两年诉讼时效
-
如果没有应当还款期限可以要求返还。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
2014年还在还款的话就受法律保护。
-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可以要求返还的。
-
您好,从2012年到2014年您是否主张过债权?
-
一般是没有问题的,可以主张对方返还。
-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
-
您好,您可以通过法院诉讼主张债权。
-
一般两年
-
受保护,最好尽快起诉。
-
你好,受保护的。
-
受法律保护。
-
您好!到期后借款方一直在支付利益吗?欢迎来电免费咨询。
-
建议及时向法院起诉主张。我可以帮助到你,如有需要可来电联。
-
您好!依您所述“2011年的借据约定一年还期,到2014年初没有再支付利息,现在还受法律保护吗。”的问题,我们为您做出如下回答和建议:一、您所说的情况未过诉讼时效,因为诉讼时效计算应当从权利被侵害时起算。
-
查看全部20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