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05年1月1日通过面试进入行达公司,至今一直在此公司上班,期间未曾有过离职,期间岗位历经物流计量,报表统计,装载机,叉车司机,物流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现在岗位是总经理助理兼物流部经理。十年来,公司未曾和我签过任何劳动合同,也没有买过任何劳动合同规定的任何保险,十年来除了放过四个春节的假,其他双休日以及国家法定的节假日从未享有过,工资也未按节假日法定进行过调整。像我这样的在公司有30多人。我们是农村的,以前不懂用法律保护自己,现在通过网络等平台,我们知道了我们失去了很多,我们现在想得到我们该得到的,但我们不知该如何做,请大律师给予帮助,至诚感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