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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段时间由于工伤左食指末端粉碎性骨折。医生建议我去做医疗鉴定。但因为厂里没有给我买任何保险,原因是我原来在一个厂打工时在买保险时将身份信息输入错误现需要变更才能购买。由于原来那个厂已搬迁我没有及时去办理变更手续致使厂里无法给我购买社保。现在药费工资是由厂里负担。我想请问的是我能否问厂里要伤残补助?这个责任该如何划分?一旦走司法程序我有多大的胜算?烦请如实告知。谢谢!

劳动纠纷
2015-01-09 10:45:1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伤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报工伤或者本人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等病情稳定之后,可以向社保局申请伤残鉴定,至于到底是几级伤残,以鉴定结论为准。之后根据鉴定的结果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医药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如果达到了伤残等级,还可以要求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可以自己申请工伤认定。
  • 享受工伤待遇
  • 建议你先去单位所在地区的社保局申请做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定结论,再去社保局申请做劳动能力及伤残等级鉴定,依据评定出的伤残等级要求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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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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