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四川的一个女孩。我想咨询一下,在我14岁那年一个男的把我带到外地,16岁生了小孩,17岁半就分手了,到现在我20岁了,我要想见孩子他不让见打电话不接。我想用法律帮我我能让我见孩子或者要回抚养权吗?因为那时我太小什么都不懂。那男的现在30岁了,也再婚了。我想能不能帮到我?有胜算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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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孩子亲生母亲,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也可以行使探视权,对方不予配合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诉讼并强制执行都方式实现。但设计人身关系,法院也需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作出判决,胜算大小需根据你的证据情况和案件具体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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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子女抚养权问题,你方可以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你方可以就子女抚养权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你可以多方面收集证据证明由你方抚养子女将更有利于子女的成长。建议你方可以委托律师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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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就变更抚养权等问题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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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起诉争取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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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找到这个男的就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见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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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探视权或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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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他无权这么处理,可以诉讼要求探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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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所咨询的问题,需要通过诉讼解决。确认你和孩子的亲子关系,抚养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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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