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叔叔在农村里帮亲戚家办喜事么帮忙请客,就是通知朋友和村里的人他们家那天办喜事跟发请帖,当晚在去另外一家发请贴后在另外一家喝了点酒,在回家的途中出遇外,脚没有保住要截肢,现在医疗费用很高,一个人无法承担,但是这场遇外是因为帮亲戚家做事情发生的,可不可以要求他家承担一部分的医药费用,如果去法院起诉能得到支持么,可以获得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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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民事起诉状怎么写||| 原告:邱××,女,1944年5月10日出生,汉族,住(略)。 被告:陈××,女,1962年6月12日出生,汉族,住(略)。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 x&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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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叔叔应该得到被帮助的亲戚家的经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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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受益人适当分摊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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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要求与他一起喝酒的人和请他帮忙的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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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他们承担一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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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要求对方承担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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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