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始和公司签合同,末尾有一行说工伤自负,我认为不合理,他说只是提醒我提高安全意识,出了问题还是公司负责。现在手下工人使用手提锯伤到大拇指的筋和拇指神经,药费和生活费7300元都是我付得,出现这个事情时我找公司老总支钱的,现在事情拖了一个多月,他说不认识工人,不知道这件事,况且工人的误工费12000元都让我出,他最多出4000元。我干这个活才赚18000元,干了整整5个月。去了这17000多元钱,我不是白干了吗?我想问问,像这个事情总共要花费20000元,我该分摊多少?多谢,我比较急,公司说最近一到两天就按他说的给个4000元,余下的就我自己负责。要不他就不问了。我该怎么办?律师请不起,我也不大懂,我该怎么办?我急坏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