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1月2日上午去单位值班,当43路公车行驶青园街路口,紧急刹车,我在车内被车杆撞击,导致左肋骨第十根前胸口处骨折,问公交公司应该怎样赔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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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上受伤司机有责任吗||| 有责任,应向公交公司索赔。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承运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依据《合同法》第301条的上述规定,承运人对旅客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条件是: 1.必须发生旅客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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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治疗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等费用。具体费用由双方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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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向公交公司主张侵权赔偿。同时可向单位申请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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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赔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不助、有伤残的还要赔伤残赔偿金、交通费、营养费、精神损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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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