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在一所私立小学任教连续交保险3年,因种种原因,另找了一所私立小学,开始说保险可连续给交,真工作后又说有二月试用期不能交,这样我的保险就断续了,请问,试用期该不该给交保险?(虽然我是硕士学位,因在北京无户口,公立学校进不去,只好去私立学校)
-
劳动合同法试用期相关条款2013||| 劳动合同法试用期相关条款2013 一、《劳动合同法》中与试用期时间相关的条款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
详细>>
-
你好,咨询一下社保局吧,单位有义务缴纳的。
-
自用工之日起,用人单位即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保险。
追问:请问,我的试用期是9、10月份,这两个月的保险没给缴纳,我现在还能让单位补缴么?补缴或者不补缴对北漂来说有什么影响?谢谢!
-
你好,应当缴纳的,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在试用期,学校也应当给你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拒绝为您办理社会保险的,您可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造成您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追问:请问,我的试用期是9、10月份,这两个月的保险没给缴纳,我现在还能让单位补缴么?补缴或者不补缴对北漂来说有什么影响?谢谢!
-
从入职之日就该给上社保
-
您好,需要给你缴纳保险的~
-
从用工之日起计算的
-
您好!依您所述“原来在一所私立小学任教连续交保险3年,***因在北京无户口,公立学校进不去,只好去私立学校)”问题,我们为您做出如下回答和建议:一、对于试用期是应当交保险的。
-
您好,一般情况是需要。
-
查看全部10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