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因为腹泻来到驻马店中心医院治疗,当时坐诊专家根据大便化验诊断为痢疾,开具了灌肠三天的药物治疗,交费领药后交由护士操作治疗,没想到护士急着下班错把3毫升的利多卡因麻醉药物看成了3瓶一次灌入了15毫升,二十分钟后孩子出现了抽搐、昏迷、休克的现象,医生抢救后诊断为利多卡因重度中毒造成了呼吸衰竭,多脏器官损害,经过几个月的抢救治疗命是住了,可是却落下了脑损伤综合症和今后可能脑瘫、癫痫、并发多种疾病危及生命,现在医院却说和中毒没多大关联。请问好心的律师能帮助我解决这个事情吗?拜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