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做广州至成都货运专线的。去年7月份有个成都客户发了单10件的货到深圳,我们就中转给了我们的合作货运公司,后客户要求把货返回成都,我们就应要求让合作货运公司把货返回来,过了3个多月客户找我们要货,与我们合作的那家货运部说他们当时已经把货交给了我们的,但我们并没有找到货,并且那家货运部也没有办单,没有凭证说明他们应经把货返给了我们。但客户只认我们要货,没找到货就要我们赔偿,价值5万。没有办保价。请问该如何解决这个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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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客户和你是合同双方,你们对客户承担赔偿责任,但你们可以要求合作货运公司赔偿.至于价值,如果没保价,那就根据所寄货物的实际价值赔偿.如有进一步需求可向我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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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合同的相对性原理,客户有权向你方主张赔偿,而你方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合作货运公司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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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对方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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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咨询,建议来电说明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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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像你这样的个案,我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才能确定,如果需要法律服务,欢迎来电或者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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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你们可以向承运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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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