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说来话长,我爷爷在97年因病去逝,名下有一套房子,老人家中年丧妻,爷爷与新奶奶结婚的时候,我爸和姑都已经参加工作,奶奶名下也有三个子女,有两个已经参加工作,小的那个当时还在上学,新奶奶是个家庭妇女,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家里所有的开支全部由我爷爷承担,包括将她最小的孩子那个抚养至工作,多年后,因旧房拆牵,由爷爷出钱重新购置了一套房子,由两位老人单独居住。我们一家都会不定期的去探望两位老人,每月的赡养费也从未间断过。97年爷爷病逝,这套房子就奶奶一个人住,虽说不是亲奶奶,但爸爸和妈妈还是一如既往的善待老人,赡养费只增无减,这样又持续了几年,奶奶也因身体原因,离开了我们,在料理完老人后事后,大家就商量起了这套房子的归属问题,爸爸提出把房子变卖,然后兄弟姐妹平分这笔房款,对我爸这个提议,多数人都同意,可奶奶家的大儿子不同意了,硬说这套房子是奶奶留给他孙子的财产,就因为他的不同意见,就这个房产分配不能达成共识,这事就放到至今也没人再去提起,没几年我姑也在山东病逝。
我爸在今年11月也因病走了,如今我爷爷及他亲生的儿女全部都已不在人世,想起这么多年没能了结的事情,心里一直有个结。请问,我们还能重提这套房子吗?有希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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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去世后,如果留有遗嘱,则按遗嘱对其遗产进行处理,如果没有留下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原则对其遗产进行处理,在法定继承中,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通常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追问:爷爷去世没有任何遗嘱,然后房子就奶奶一人住着,当时也没人提出异议,奶奶去世也没有遗嘱,他儿子就强行说这套房子是奶奶留给他一人的,且拿不出任何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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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作为第三代可以起诉,要求代为第二代继承该房屋,属于代为继承的范畴。法院会依法判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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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