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年初本人自家车撞了骑电动车的,后来送到医院,本人承担医疗费4万多,后来交通局出面,走法律程序需等到伤者骨头拆钢筋时才可以。由于时间较长,交通局交了1万元担保后便出来正常工作,准备等到时间后再走程序。现在伤者着急要钱,现在就把我们告到法庭,车子有保险,保险公司和我一起成为被告。问下,这种情况需要我个人情律师吗?我前后花了5万多元怎么认定?

交通事故
2015-01-05 09:13:2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3日内申请复核一次。
    伤者治疗终结后可以做伤残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对方已起诉的,建议你委托律师应诉,以便减少损失。
  • 保险公司的律师只管保险的事,建议聘请律师解决,免于诉累,欢迎致电,本律师擅长交通事故诉讼谈判。
  • 伤者到法院起诉,可以把你和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你需要请个律师,你所面临的问题是你和保险公司赔偿费用的分担问题.你可以向我来电话沟通和咨询.
  • 建议你最好委托律师处理
  • 最好请个律师,到时保险公司认可之外的一般你赔偿,如果你不知道如何抗辩会有损失。主要看对方证据。你花的可以在法庭提出要求一并解决,到时保险公司会把你垫付的保险范围内的直接付给你。
  •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如需帮助,可电话联系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