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底我弟与他的两个同学相约借了别人的二手女士摩托车出去骑玩,由于天色有点晚,回去路途中车撞到在路边一堆沙石上,三人都摔倒在地,没有受伤。起身准备推车却被在后面的巡警特警当成是偷车的,警察见其丢车便跑,立即追赶上去,把我弟追到一土坎、由于天黑摔下去断大腿,后家人自行送去治疗,经过一次的治疗却失败,体内钢钉四个月后无缘无故断裂,再次二次手术,已花去十多万的医疗费, 还有接下来的恢复和要承受的伤残,想起对这件事情对患者的不公平,希望能得到有关法律的帮助和律师的帮助!均为14岁的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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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2013||| 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如下: 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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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所述,院方可能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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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