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被车撞了,左脚脚踝骨折,当时交警出了现场之后认定了是对方全责,在住了几天院后决定出院,对方在住院期间只支付了医疗费,出院后经协商对方决定赔偿我方后期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所有费用共计24000元,但对方只给我方立了一个欠条,并称自己现在没有钱,欠条上写的是一个月内支付给我方赔偿金,但是中途我方给对方打电话,对方直接不理,电话一直出于正在通话中或者无人接听状态,现在根本联系不上人,而且也没拿到钱,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后期应该通过怎样的方式拿钱,如果报案公安机关会处理此事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