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结婚于2010年,女儿2011年出生,老公是邻县非农业户口,由于经济不好到现在没有房子,我户口也就一直没迁出,女儿也入户在我娘家。去年,县里征地建产业园,今年开始发补偿款,可村里却以我已出嫁为由拒发给我,更没有我女儿的一份。他们还说人家像我这种情况告到县里和地区都不行。我公婆家虽是农村,因为老公户口早已迁出,也不接收我入户。请问我和女儿应不应该分得这次征地补偿款?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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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得到补偿,可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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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应该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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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你这种情况政府不可能主动给你补偿金,根据我们的办案经验需要动用法律和媒体共同操作,形成合力才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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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符合补偿条件,而村里又不给 则建议走法律途径讨回应得的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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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村委会分配方案是按户口分配的话,你就有权参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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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