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家在自修房屋时,一工人酗酒后已阻止上班施工,由于不听劝告在架上摔伤骨折,因认识私自处理给予医疗费6万元。现在因此事,他把我告上法院,告知没赔偿医疗费,还要求费用。由于当时治好后没留下什么票据,他以自己承担医疗费。我也没证人,这个我怎么处理,难道还要给他医疗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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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当时签订是一次性了解协议,那么您就不用承担任何民事赔偿事任了。
希望我的解答可以帮助您,如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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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万元是通过什么方式给的,建议你把对方的起诉状拿过来好好给你看一下,地址在重庆市总商会大厦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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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要有证据证实已经支付对方医疗费的事实。鉴于案件较为复杂,建议尽快与律师面谈,商定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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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费用他自己也应承担,建议委托律师积极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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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具体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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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本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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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收集证据,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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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委托律师抗辩不合理的费用和对方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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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证据,包括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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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你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很有可能要承担此笔费用。建议你积极的收集已经支付他医药费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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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直接委托律师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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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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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你没有证据证明你已经支付了医药费或者证明你已经阻止其上班,则你应当承担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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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