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伴于2000年1月15日去世,生前有夫妻共有两套房产,一套两室,56.7平米,于2001年10月份过户到儿子名下,“购房款”公证赠予的公证费包括双证的全部手续都由我一人承担,没用儿子一分钱。我与2000年8月份,继承父亲一套房产是36.3平米,是兄弟姐妹8个,放弃继承,赠予我一人,留我养老治病,因为当时老伴已经患肝癌两年多,娘家就为了照顾我让我晚年有依靠,2014年我患淋巴癌一年治疗费用太昂贵,后续治疗还是无底洞,我想卖掉娘家赠予的房子,儿子不同意我卖不成,(我有一个女儿,两套全部放弃继承权)请问您,我该怎么办。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