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解除劳动合同不是有通知书或有证明书就是合法的解除,解除劳动合同需由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否则用人单位需承担赔偿责任。如有需要,欢迎来电咨询。
追问:我的劳动争议案判我超时,可我没收到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解答:你好。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仲裁机构认定你超时会给出理由。如果你认为有上述情形,可向法院起诉。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追问:仲裁,一审,二审均判我超时,我的代理人认为没收到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争议日应以劳动者主张的曰期为争议日
解答:劳动者主张的日期?有待商榷。没看到材料我不好给你判断。一二审都过了,你只能走再审了,比较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