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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女儿在幼儿园上课期间,老师说做好作业的可以出去玩了,然后就让她一个人跑去滑滑梯之类的东西玩了,后来不小心手摔断了,还没人发现。去医院鉴定的结果是右肱骨髁上粉碎性骨折,现在已经过了三个月,小孩的手已经拆了钢板,幼儿园方面只付了医疗费用。这种情况,如何追究幼儿园的责任,能赔偿多少左右损失费(是否需要做伤残鉴定)?

民事相关
2015-01-15 21:23:20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详细>>
  • 您好,可以先协商沟通处理,不成,再向法院起诉解决,要求赔偿损失,如何起诉,可以委托律师具体操作处理。
  • 还可以要求园里赔偿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如有必要可以做伤残鉴定。
  • 你好,主要看伤情和恢复情况而定的,建议委托鉴定下,
  • 您好,建议鉴定
    追问:先去咨询当地律师,还是先去做伤残鉴定,一般情况下,这种官司胜率有多少?
  • 建议当面咨询为宜
  • 首先要考虑损失。
  • 幼儿园负无过错责任,可以要求幼儿园赔偿。
    解答:具体损失要看实际发生的费用。能否做鉴定,需要看小孩的康复情况。建议在出院后的3到6个月之间去复查,如果还没有恢复正常,那就去做伤残鉴定。幼儿园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建议做伤残鉴定,依据鉴定结果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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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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