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号早上7点半我开车在榴乡路由南向北正常行驶到第二个红绿灯,这期间指示灯是绿灯而且前面两辆左转代转车辆已经通过,当我距离掉头线30米左右距离停车线50米左右{我是左转车}在第二条直行车道上两辆车的中间突然出来一辆骑电动自行车的女人刹车没刹住把她撞到在地。倒地位置在调头那个位置,{现在是重伤}我想问问我应该付多少责任,今天去验车了刹车没问题{手刹不合格}下午去测速。我现在怕我超速,当时时速我忘记了大概60左右。如果我超速了应该付多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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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是重要的依据。在责任认定的基础上,建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相关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走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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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后及时报警,责任认定由交管部门作出,等待交管部门的结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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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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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如需帮助可以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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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种情况建议报警,由交警定责。在责任范围内赔偿或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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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警的事故认定书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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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