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5月进入光明新区公明的公司,现在要搬迁到惠州,如果不愿意去的话有赔偿吗?胜诺达是深圳福田车公庙,想先把我们调去那里上班,逼我们离职,这样对吗?我们应该以什么理由来索赔?按劳动法规定能赔多少呢?我们需要准备些什么呢?劳动合同签了公司也没有发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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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若在深圳区域内搬迁或调动,员工不去,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2,若公司搬迁或调动到深圳之外,员工不去,是有经济补偿金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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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搬迁到深圳市外,员工不愿意前往,公司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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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往市外,员工不去,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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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出深圳市外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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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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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往市外,员工不去,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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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若搬迁到深圳以外,你不去,有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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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胜诺达与你所讲的公司是什么关系?公司搬迁至惠州不去应给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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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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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迁,员工可以不去并离职,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具体为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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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