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不小心碰到一人,那人无大碍,当时已买药品,过后一天,提出药品用完需要我继续购买,当时答应,可受害者没有出现,过后她向交警报案,提出无理要求需赔偿金2000元和后期治疗,请问这样的要求我们要怎么反驳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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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2013||| 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如下: 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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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不理,让其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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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对方起诉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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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请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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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