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以账目不清为由叫我去对账,用车带我到他家,从11点40分到16点10分双方一直说不清楚,他就让我把欠条打好,我不肯。后来他就叫跟他一起来的2个朋友先去开了宾馆房间,然后就带我去了宾馆,当时他们2个人(当时我很害怕,我丈母娘家和他家也很近是同个村庄的,再加上他又有黑社会的性质还经常吸毒,我一直不敢反抗,和他们上了车)。到了宾馆他们有5个人,我还是不肯签欠条,他先用烟灰缸砸过来,砸到了我的右小腿,接着他的一个朋友抓着我的头打了我几个耳光,让我把欠条打好,我一直不肯签,他朋友就打我了8--9回,越大越重。最后他们就用2个人打我,把我打到地下(他们以边打,我一边求饶,说不要打了我写)到最后我写下了10万元的欠条。17点45分他们让我离开了宾馆。我当天就去了派出所报了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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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的,你可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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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非法拘禁
追问:但派出所说进宾馆视频里看我是自愿的,他们没有捆绑和押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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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